昌黎县碣石源水泥有限公司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7-02-08 14:15:15    编辑:管理员    浏览:2749

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开表


报告名称昌黎县碣石源水泥有限公司报告编号QCTC-ZXZ-16002P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昌黎县碣石源水泥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秦皇岛市昌黎县刘台庄镇小葛庄村
评价人员项目负责人吴娇建设单位联系人张良
报告编制人吴娇、李云、王川
报告审核人王金鹏、卢中伟、叶庆
现场调查人员王金鹏、吴娇、李云、宋圆美时间2016.4.4
采样人员时间2016.4.25-4.28
检测人员时间
项目简介昌黎县碣石源水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13日,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刘台庄镇小葛庄村,法定代表人李俊岩,注册资本500万元。营业执照核定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水泥、水泥制品、编织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昌黎县碣石源水泥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存在噪声、水泥粉尘、石膏粉尘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所属行业为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水泥制造(行业分类代码3011)。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   〔2012〕73号),该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第二十条规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为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明确公司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其职业病危害程度和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确定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明确职业病危害的关键控制点和防护的特殊要求,昌黎县碣石源水泥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委托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秦皇岛有限公司(以下称我公司)对其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1水泥生产线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评价
对存在水泥粉尘的4个岗位、存在其他粉尘的3个岗位、存在石膏粉尘的1个岗位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包装工、装车工的水泥粉尘检测结果达到行动水平,其他岗位均未达到行动水平,粉尘作业分级均为0级。
对4个可能存在噪声的作业岗位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表明此4个岗位40小时等效声级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但磨机工噪声检测结果达到行动水平。
2公辅设施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评价
对维修工接触的水泥粉尘、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未达到行动水平。
评价结论1分项评价结论
经过整改后,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分项结论见下表。
项目判断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1.总体布局符合--
2.设备布局符合--
3.建筑卫生学基本符合维修车间窗户砌有砖头,影响采光
4.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
5.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基本符合化验室未安装安全喷淋洗眼器
6.职业健康监护基本符合未进行上岗前、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不足,需复查者未复查。
7.个人防护用品符合--
8.辅助用室基本符合厂区未设置浴室;宿舍未设置更衣箱;厕所未设置防臭排蝇措施,男厕所未设置小便器。
9.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符合--
10.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基本符合未设置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定期检测未做到每年一次。
11.职业病危害告知符合--
12.职业卫生培训符合--
1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符合--
14.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不适用--
2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2.1综合评价结论
昌黎县碣石源水泥有限公司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与布局上采取了降低职业病危害的对策,其总体布局、设备布局、个人防护用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要求,建筑卫生学、职业病防护设施、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基本符合;应急救援设施、物品设置需要补充;各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该公司职业防治工作基本符合职业卫生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今后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完善应急救援设施和物品,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治理,督促劳动者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劳动者职业健康可以保证。
2.2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昌黎县碣石源水泥有限公司行业分类为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水泥制造(行业分类代码3011)。
根据昌黎县碣石源水泥有限公司所属行业及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性质、暴露与接触水平,依据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规定,确定昌黎县碣石源水泥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建议(1)今后有劳动者上岗、离岗时应进行上岗前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应覆盖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后,应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要求及时组织需要复查的劳动者进行复查并进行后续处置。
(2)实施新的建设项目时,应按国家有关法律、规章实施职业卫生“三同时”。
(3)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和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使全体劳动者清楚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迫切性;督促劳动者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4)在化验室设置安全喷淋洗眼器。
(5)在厂区内设置集中浴室,宿舍内设置更衣箱,办公楼内按要求设置男女厕所。
(6)今后更新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时,采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规定的样式设置。
(7)购置噪声检测仪和粉尘检测仪,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
(8)今后每年至少一次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审批部门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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