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尔姆风能叶片制品(秦皇岛)有限公司树脂基复合材料组装车间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7-09-14 09:43:54    编辑:管理员    浏览:2694






报告名称艾尔姆风能叶片制品(秦皇岛)有限公司树脂基复合材料组装车间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报告编号QCTC-ZKX-16038P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艾尔姆风能叶片制品(秦皇岛)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海道59号
评价人员项目负责人吴娇建设单位联系人李勇泽
报告编制人吴娇、王国华
报告审核人王金鹏、卢忠伟、李秀娟
现场调查人员卢忠伟、吴娇时间2017.7.8
采样人员康俊  刘逸群时间2017.7
项目简介艾尔姆风能叶片制品(秦皇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尔姆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15日,位于河北省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海道65号,   法人代表Soren    Hoffer,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开发、生产和销售树脂基复合材料叶片、叶片模具及零部件和相关技术服务,货物(危险化学品除外)仓储服务,模具租赁。年产风力发电机叶片765套。
为满足生产任务需要,艾尔姆公司租赁秦皇岛馨凯物流有限公司院内车间进行组装作业,艾尔姆公司树脂基复合材料组装车间项目已于2017年3月完成施工,2017年4月开始试生产,目前正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艾尔姆公司树脂基复合材料叶片组装车间项目生产过程可能存在噪声、玻璃钢粉尘、甲基丙烯酸甲酯、异丙醇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所属行业为: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玻璃纤维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分类代码:306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6〕48号)第十八条第四款规定,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1粉尘
对组装工接触的玻璃钢粉尘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职业接触限值,未达到行动水平,作业分级均为0级。
2化学物
对组装工可能接触的化学物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均未达到行动水平,化学物作业分级均为0级。
3噪声
对组装工接触的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职业接触限值,未达到行动水平。
结论艾尔姆风能叶片制品(秦皇岛)有限公司树脂基复合材料组装车间项目设置了必要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在生产状况正常,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为劳动者配置的个人防护用品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在劳动者正确使用的情况下,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能够控制在职业接触限值内;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均完成良好,符合防治职业病的需要。
艾尔姆风能叶片制品(秦皇岛)有限公司树脂基复合材料组装车间项目职业病防治情况符合国家有关防治职业病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从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考虑,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审批部门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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