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金电子(秦皇岛)有限公司造型线改建项目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8-06-06 03:22:43    编辑:管理员    浏览:1444

报告名称

乐金电子(秦皇岛)有限公司造型线改建项目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报告编号

QCTC-ZKX-17058P

 

建设单位(用人
  单位)名称

乐金电子(秦皇岛)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河北省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山北路

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张君

建设单位联系人

 周斌

报告编制人

张君、郭建娜、李云

报告审核人

卢忠伟

现场调查人员

卢忠伟、张君

时间

2017.10.11

采样人员




项目简介

乐金电子(秦皇岛)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山北路,造型线改建项目2017年8月投入试运行,设计年产量25000吨铸铁件。目前处于满负荷生产状态,产品产能达到设计生产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6〕48号)第十八条第四款规定,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规章,从源头控制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乐金电子(秦皇岛)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秦皇岛有限公司对造型线改建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评价结论与建议


 
1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乐金电子(秦皇岛)有限公司造型线改建项目所属行业为: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黑色金属铸造(行业分类代码:3130)。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和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的规定,确定建设项目所属行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2评价结论

(1)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乐金电子(秦皇岛)有限公司造型线改建项目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了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在竣工验收阶段委托我公司进行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7〕81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2017〕90号)规定要求。

(2)总平面布置:乐金电子(秦皇岛)有限公司造型线改建项目平面布置符合有关职业卫生标准规范要求。

(3)工艺与设备布局:乐金电子(秦皇岛)有限公司造型线改建项目工艺与设备布局合理,符合有关职业卫生标准规范要求。

(4)职业病危害因素:乐金电子(秦皇岛)有限公司造型线改建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矽尘、噪声、高温。

对乐金电子(秦皇岛)有限公司造型线改建项目2个可能存矽尘岗位、2个可能存在噪声岗位进行检测,其中粉尘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1个岗位达到行动水平,1个岗位未达到行动水平;1个噪声岗位检测结果超过职业接触限值,1个噪声岗位检测结果符合职业接触限值,未达到行动水平。

(5)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乐金电子(秦皇岛)有限公司造型线改建项目较全面地考虑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防护措施,控制了工作场所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和强度。对工作场所的检测结果表明:防护措施基本符合要求。

(6)个人防护用品:乐金电子(秦皇岛)有限公司造型线改建项目为劳动者选配的耳塞符合本项目自身特点及国家有关规定,在正确使用公司配置的防护用品的情况下,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能够保证。但防尘口罩不符合有关规定。

(7)应急救援设施:乐金电子(秦皇岛)有限公司应急救援设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

(8)建筑卫生学设置:乐金电子(秦皇岛)有限公司造型线改建项目建筑卫生学设置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9)辅助用室设置:乐金电子(秦皇岛)有限公司造型线改建项目辅助用室及卫生设施的设置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10)职业卫生管理:乐金电子(秦皇岛)有限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基本符合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要求。

(11)职业健康监护:乐金电子(秦皇岛)有限公司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

(12)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效果评价总体结论

综上所述,乐金电子(秦皇岛)有限公司造型线改建项目设置了必要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在生产状况正常,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基本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为劳动者配置的个人防护用品耳塞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在劳动者正确使用的情况下,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能够控制在职业接触限值内,符合防治职业病的需要;但为劳动者配置的防尘口罩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乐金电子(秦皇岛)有限公司造型线改建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符合国家有关防治职业病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从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考虑,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1职业病危害控制补充措施

(1)个人防护用品

乐金电子(秦皇岛)有限公司应及时为接触矽尘的劳动者发放符合标准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即KN95防护级别的防尘口罩。

(2)业卫生管理

职业健康监护

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种类,对接害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体检项目应与其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相适应,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并为劳动者建立个人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项目竣工验收后30日内向当地安监局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警示标识

浇铸岗位应补充“当心中暑”、“注意高温”、“注意通风”标识和高温中文警示说明。

2建议

(1)在高温季节对浇铸岗位的高温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进行管理。加强通风,降低高温对劳动者的影响。

(2)浇铸和造型冷却岗位劳动者接触的均为矽尘,造型冷却岗位劳动者接触的噪声强度超过了职业接触限值的规定,应督促劳动者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3)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4)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完成后,建设单位应组织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备查。

(5)建设项目投产后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评价报告完成时间

2018.3.19

评价信息公示时间


审批部门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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