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菲蔓雅皮草服饰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8-09-06 06:41:29    编辑:管理员    浏览:1673

报告名称

昌黎菲蔓雅皮草服饰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报告编号

QCTC-ZXZ-17049P

建设单位(用人
  单位)名称

昌黎菲蔓雅皮草服饰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昌黎县葛条港乡歇马台村

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张君

建设单位联系人

 周建东

报告编制人

张君、王金鹏、李宁波

报告审核人

卢忠伟

现场调查人员

张君、李宁波

时间

2018.7.2

采样人员




项目简介

昌黎菲蔓雅皮草服饰有限公司位于昌黎县葛条港乡歇马台村,成立于2017年4月20日,法定代表人周建东。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毛皮服饰、其他毛皮制品、机织服饰加工、销售;动物皮毛购销;货物与技术进出口。目前主要加工棉服、羽绒服。

昌黎菲蔓雅皮草服饰有限公司所属行业为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羽毛(绒)加工及制品制造/羽毛(绒)制品加工(行业分类代码1942)。

该公司运行过程可能存在棉尘、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7〕第81号)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为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明确公司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其职业病危害程度和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确定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明确职业病危害的关键控制点和防护的特殊要求;昌黎菲蔓雅皮草服饰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委托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秦皇岛有限公司(以下称我公司)对其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对劳动者接触的棉尘的作业点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超过了职业接触限值,其中充棉机操作工、封口工接触的粉尘作业分级为Ⅰ级;充绒机操作工接触的粉尘作业分级为Ⅱ级。

对劳动者接触的噪声的作业点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其中充棉机操作工、封口工、充绒机操作工接触的噪声达到了行动水平,其他岗位均未达到行动水平。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1分项评价结论

昌黎菲蔓雅皮草服饰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分项结论见下表。

项目判断存在问题简要说明1.总体布局符合--。2.设备布局符合--。3.建筑卫生学符合--。4.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粉尘作业场所的浓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5.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符合--。6.职业健康监护不符合未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7.个人防护用品不符合粉尘岗位配备的口罩不符合防护要求。8.辅助用室不符合女浴室内的淋浴器数量不符合要求。9.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符合--。10.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符合--。11.职业病危害告知不符合未设置公告栏。充绒间未设置“戴防尘口罩”、“注意通风”警示标识。12.职业卫生培训符合--。1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基本符合已申报,但目前未取得申报回执。14.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不适用本次评价为该公司首次职业病危害评价。

2综合性评价

对昌黎菲蔓雅皮草服饰有限公司作业场所可能存在棉尘、噪声的岗位进行检测,其中粉尘浓度的检测结果均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噪声强度的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公司配备了必要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基础工作应进一步加强;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落到实处。

昌黎菲蔓雅皮草服饰有限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基本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今后进一步完善、落实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为员工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防尘口罩,督促劳动者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按照本报告“13 建议”进行整改,劳动者职业健康可以保证。

3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昌黎菲蔓雅皮草服饰有限公司所属行业为: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羽毛(绒)加工及制品制造/羽毛(绒)制品加工(行业分类代码:1942),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   〔2012〕73号)、《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规定,昌黎菲蔓雅皮草服饰有限公司所属行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较重。

建议:

1.应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

2.厂区应配置急救箱。

3.充绒间应设置相应的防尘的防护设施,降低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

4.为粉尘岗位劳动者配备符合标准要求的防尘口罩。

5.应尽快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取得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回执。

6.应编制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7.厂区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8.落实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按规定要求安排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本人。按照体检结果对劳动者进行后续处置,如安排需要复查的劳动者复查。

9.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10.今后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履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手续。

11.按《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要求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审批部门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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