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弘华特种玻璃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建设硼硅浮法玻璃生产线—氮氢站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报告名称 | 秦皇岛弘华特种玻璃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建设硼硅浮法玻璃生产线—氮氢站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报告编号 | QCTC-ZYP-19046P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秦皇岛弘华特种玻璃有限公司 | ||||
地理位置 | 秦皇岛市海港区揽月街29号院内 | ||||
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吴娇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佟力 | |
报告编制人 | 李云、李宁波 | ||||
报告审核人 | 吴娇、卢忠伟、李宁波 | ||||
现场调查人员 | 李云、李宁波 | 时间 | 2019.11.6 | ||
采样人员 | -- | 时间 | -- | ||
项目简介 | 秦皇岛弘华特种玻璃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0月21日,法人代表逯芳。现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部工业区揽月街29号,营业执照核定经营范围:特种玻璃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 秦皇岛弘华特种玻璃有限公司为扩大生产规模,并根据秦皇岛市政府工业企业退城进郊的要求,整体搬迁至现厂址,投资10500万元,分两期分别建设一条30t/d硼硅玻璃生产线、一条45t/d硼硅玻璃生产线,目前30t/d硼硅玻璃生产线已建成投产。西部氮氢站厂房已建设完成,采用利旧设备,但未进行安装。目前浮法玻璃生产线配套的氮氢保护气体,由外部供应。2017年3月,委托我公司编制了《秦皇岛弘华特种玻璃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建设硼硅浮法玻璃生产线--氮氢站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并通过了建设单位组织的专家评审。 目前氮氢保护气外部供应条件发生变化,外部供应即将停止,秦皇岛弘华特种玻璃有限公司决定恢复西部氮氢站建设。该氮氢站建成投产后,运转过程中存在氨、噪声、低温、低氧等危害因素。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90号(2017)第九条规定: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预评价报告;第十四条规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通过评审后,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工艺等发生变更导致职业病危害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评审。 |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1化学物作业分析 对类比工程氮氢站操作工接触氨进行检测,结果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未达到行动水平。 2噪声作业分析 对类比工程氮氢站操作工接触的噪声进行检测,结果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未达到行动水平。 | ||||
结论 | 从防治职业病的角度考虑,秦皇岛弘华特种玻璃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建设硼硅浮法玻璃生产线—氮氢站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 ||||
审批部门 |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审批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