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联技安全系统有限公司LPU(细水雾灭火装置泵组单元)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报告名称 | 河北联技安全系统有限公司LPU(细水雾灭火装置泵组单元)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报告编号 | QCTC-ZYP-19051P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河北联技安全系统有限公司 | ||||||||
地理位置 | 河北省秦皇岛开发区长江东道80号 | ||||||||
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张君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倪宣琪 | |||||
报告编制人 | 张 君 吴娇 | ||||||||
报告审核人 | 卢忠伟 | ||||||||
现场调查人员 | 吴娇 张君 | 时间 | 2019.11.19 | ||||||
采样人员 | - | 时间 | - | ||||||
项目简介 | 河北联技安全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联技)成立于2004年4月16日,法人代表倪宣琪,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开发区长江东道80号。目前中国的细水雾系统市场正在快速增长,为了适应市场需求,河北联技计划利用在芬兰生产的细水雾灭火装置泵组系统进入中国高端市场,产品本地化。河北联技拟在秦皇岛开发区长江东道80号建设LPU(细水雾灭火装置泵组单元)项目,产品为细水雾灭火装置泵组单元,年产量为50套。 河北联技安全系统有限公司LPU(细水雾灭火装置泵组单元)项目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噪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2018〕)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行业分类: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制造(行业分类代码3595)。 | ||||||||
(用人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河北联技安全系统有限公司生产过程存在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 结论:共有三个生产区域,将其划分为三个评价单元进行评价,分别为材料区、生产区、测试区。根据企业提供的基础资料,芬兰LPU(细水雾灭火装置泵组单元)项目与拟建项目所用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原辅料等基本情况均相似,芬兰LPU项目测试区的噪声强度大概能达到110.0 dB(A)。在生产工艺、设备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生产情况下,预计检验员接触的噪声检测结果超过了职业接触限值,其噪声强度分级为Ⅳ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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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结论 (1)拟建项目生产过程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噪声,根据工程分析,拟建项目预计检验员接触的噪声强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通过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使其接触的噪声强度降至规定范围内。 (2)拟建项目总体布局、生产工艺与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辅助用室等符合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3)总体结论 河北联技安全系统有限公司LPU(细水雾灭火装置泵组单元)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下步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中,按照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要求,并采纳、执行本评价报告提出的补充对策措施,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劳动者职业健康可以保证。 从防治职业病的角度考虑,河北联技安全系统有限公司LPU(细水雾灭火装置泵组单元)项目是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