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环保部办公厅发文要求 “2+26”城市建材行业全面实施错峰生产

来源:中国建材报    发布时间:2017-11-08 10:38:19    编辑:管理员    浏览:1639

     为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29号)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17〕110号),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2+26”城市部分工业行业2017~2018年秋冬季开展错峰生产的通知》。


  《通知》指出,建材行业要全面实施错峰生产。其中,水泥行业(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采暖季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6〕351号)有关规定实施错峰生产。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可不全面实施错峰生产,但应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报地市级人民政府备案并在门户网站上公告。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实施停产。烧结砖瓦窑(不含以天燃气为燃料)采暖季实施停产。河北、山西、山东、河南四省“2+26”城市之外的其他地区,可参照开展错峰生产,停产时间由各地自行决定,原则上停产时间不低于两个月。陶瓷(不含以天燃气为燃料)、玻璃棉(不含以天燃气为燃料)、岩棉(不含电炉)、石膏板等行业,采暖季实施停产。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在采暖季提出建材行业更大范围的错峰生产安排和具体要求。


  《通知》还对“2+26”城市部分工业行业2017~2018年秋冬季错峰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是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细化错峰生产方案,将各项错峰生产措施落实到位。具体方案将作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督查考核的依据。


  二是公告企业名单。“拉网式”排查辖区内相关企业,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实行清单管理。按照“一企一策”原则,确定实施错峰生产的企业名单、停限产装备及最大日产量、停限产时限、停限产方式等,实行台账式管理,并在省级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告。


  三是确保方案落实。督促辖区内实施错峰生产企业按照要求周密组织,认真落实。指导钢铁、建材、焦化、铸造、电解铝、氧化铝、炭素、有色再生企业妥善安排秋冬季生产计划,确保错峰生产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对可能发生的风险,早做处置预案,减轻错峰生产对企业运营和安全生产的影响。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协调机制,采取用电监控、督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对企业实施错峰生产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处理投诉信息,对未按方案执行的企业及时约谈,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通过媒体进行曝光。


  五是强化考核问责。要明确目标责任,对辖区内工业企业摸排工作不细致、监督检查不到位、限停产实施方案不得力的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对弄虚作假、违法违规生产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六是加大宣传引导。营造有利于开展错峰生产的良好舆论氛围,增强企业开展错峰生产的责任感、荣誉感和自律意识。支持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牵头制定行规行约,协调督促企业加强自律,自觉执行错峰生产的约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各地区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督促指导错峰生产平稳有序开展。错峰生产结束后要对本地区错峰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于2018年4月10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


  此外,《通知》还对钢铁焦化铸造行业、有色化工行业的冬季错峰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钢铁焦化铸造行业实施部分错峰生产,有色化工行业优化生产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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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泥错峰生产,是指在北方采暖地区冬季采暖期间,水泥企业全面统一停窑、在春季采暖结束后统一开窑生产的运行机制,以此来缓解北方采暖区冬季工业与采暖燃煤叠加增加污染的现象。


  水泥错峰生产取得成功,本报是重要推动者之一。2014年两会期间,新闻出版界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交了建立水泥错峰生产运行机制和试点城市的提案后,本报迅速采访了30余位行业领导、专家和企业家,掀起了全行业热议的高潮,并开展了多次深入一线的调研采访。


  2014年,本报有关错峰生产的内参,得到了中央领导的批示,工信部领导调研后提出“政府支持、协会协调、媒体监督、企业自愿”的方针,肯定了本报在推动宣传错峰生产上起了关键性作用。当年冬季,新疆、东三省、内蒙古和部分华北地区首次试行错峰生产,取得了良好成绩。2015年入冬前夕,工信部和环保部首次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北方全部采暖区严格执行水泥错峰生产。2016年5月,国办发34号文《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推行水泥错峰生产。


  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26”城市是指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包括北京,天津,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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