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玻璃幕墙正当其时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1-07-28 11:01:36    编辑:管理员    浏览:1601

  最近,市民开始为高楼玻璃幕墙频频爆裂、脱落、下坠忧心忡忡——行走在上海的街道上,进出于幢幢商务楼宇,有可能被“幕墙杀手”所伤。

  这不是“虚张声势”。在上海,光本月以来,仅被“幕墙杀手”“猎杀”而受损的汽车已不下十数辆。虽说尚无人员伤亡案例发生,但就在本周二,本市第六人民医院刚为江西女孩朱依依做了一台截肢手术。前不久,这位19岁花季少女在杭州被一块从21楼坠落的幕墙玻璃击中了左腿……上海医生精心治疗,力保朱依依的膝盖完整,但这位坚强的女孩一生都不得不与假肢为伴。

  有专家把上海“幕墙杀手”近期集中肇事的成因,归为当下的高温天气、幕墙玻璃自身质量缺陷等。这些原因都系客观存在,都可以说通。但还有一个更关键的原因必须引起相关部门警觉,这就是,即便幕墙玻璃质量上乘,贴装工艺和所用胶水等贴装材料也没问题,它自身也会风化,也有最长使用年限和安全使用年限的问题。

  1985年,外滩延安东路联谊大厦“幕墙工程”落成,上海“第一幕”光彩夺目。26年后,本市以幕墙玻璃作外墙的大楼已超过4000余幢,数量位居国内城市之首。由是带来潜在和现实的安全隐患,很可能也居国内城市之首。如果再不采取有效而果断的监管除险措施,上海极有可能成为玻璃幕墙安全事故最高发的城市。

  国家建设部2006年出台《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玻璃幕墙的业主原则上需要每十年对幕墙进行一次安全性鉴定,且需要建立相关维护、检修及安全性鉴定档案,并保证用于日常维护、检修、安全性鉴定与大修的费用。而上海1996年就发布了《上海市建筑物使用安装安全玻璃规定》,2002年、2007年与2010年又先后对“规定”进行了三次修订。其中规定幕墙玻璃使用满8年的,建筑物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应当委托由市建设交通委核准有资格的技术鉴定机构进行勘查;以后应每年进行1次查勘。只可惜这一对“体检”的要求无任何行政强制约束力,业主若不予理睬,政府全无处罚手段,造成玻璃幕墙使用满8年后每年须接受年检的规定处于事实上的纸上谈兵状。

  经查,2006年8月至2007年5月,本市还组织过一次玻璃幕墙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并试图为每幢大楼的玻璃幕墙建立信息库,实行质量保修保险制度,落实维护专项基金等,但由于种种原因,整治行动最后效果欠佳。

  2004年一项调查显示,本市1148幢玻璃幕墙建筑存有安全隐患。时至今日,隐患肯定仍在继续扩大,而7年前已查实的隐患恐怕大部分依然存在,甚至还在加深——这推断建立于媒体所报道的事实:现实中,开发商、物业管理、业主三方中权责不明,该由谁为排除隐患买单的纠结迄今未能解开。

  我们以为,围剿“幕墙杀手”不能再无休止扯皮下去,一方面要赶紧把“规定”提升为“地方法规”层级,赋予市建交委履行监管职能之行政强制地位,并同时承担监管失察和渎职之责任。也就是说,务须如电梯监管归质监局,出了事找质监局问责那样,把针对玻璃幕墙的安全性监管纳入行政强检范畴。

  昨天傍晚,副市长沈骏主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对全市既有玻璃幕墙建筑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主管部门以“抓一万,抓万一”的严格态度,全面检查、督促整改;同时要求各建筑物产权人、物业管理部门要切实承担检查维修职责,切忌检查整改“走过场”。

  此次专项整治可说正当其时。因为这事真不能再拖下去了。

行业动态

行业动态

技术支持:艾米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