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家嘴时代金融中心玻璃幕墙爆裂事件完结

来源:解放日报    发布时间:2011-11-11 11:27:17    编辑:管理员    浏览:1557

  半年前引人关注的陆家嘴时代金融中心玻璃幕墙爆裂事件近日全部赔付完毕。在浦东新区法院调解下,被告时代金融中心业主迪威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原告陈小姐达成协议,赔偿修车费、拖车费、交通费共计1万元。   

  天降“玻璃雨”爱车遭损毁

  陈小姐家住闵行,在陆家嘴写字楼上班,平时主要开车上下班。今年5月18日,陈小姐照常把车停在紧邻时代金融中心北侧的陆家嘴环路停车场里。当晚5时,当她再次见到时爱车已面目全非。

  原来,当时大楼物业仲量联行公司正在进行玻璃养护,结果更换玻璃幕墙时,由于操作不当导致一块面积约4平方米的钢化玻璃幕墙从46楼坠下,从天而降的碎玻璃像雨点一样砸下,造成陆家嘴环路停车场内44辆车不同程度“破相”。陈小姐的爱车后挡风玻璃及天窗被砸破,前挡风玻璃和车身受损。

  当天,仲量联行工作人员与保险公司定损员对她的车损情况做了登记和定损。“由于前后挡风玻璃损害,视线不清,我本不准备开回家。”陈小姐说,架不住仲量联行工作人员劝说,她将车开到杨浦母亲家。翌日,在取得仲量联行同意的情况下,陈小姐请人将车拖到4S店修理,更换了前后挡风玻璃及天窗,共花费9590元。

  赔付遭拖延起诉讨“说法”

  陈小姐认为,事故发生是由于迪威行和仲量联行没有尽到正确的安全防护义务,而车辆大修不仅发生了修车费、误工费等费用,且车辆本身也因此贬值,陈小姐希望能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2万余元。“可是,仲量联行的态度却从事故发生时的‘请保留费用凭证’发展为后来的‘不予赔付’,负责此事的物业客服部主管也前后变更了4人。”陈小姐认为,迪威行与仲量联行一直在敷衍自己的索赔要求,于是在今年8月31日将两者告上法庭,要求共同赔偿并当面道歉。

  受理案件后,浦东法院陆家嘴法庭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了证据交换,迪威行前来应诉,仲量联行则缺席。

  法官做工作车主终获赔

  针对陈小姐的诉讼请求与证据,迪威行辩称,时代金融中心5月18日确实发生了玻璃幕墙爆裂损坏车辆的事件,但陈小姐并无证据证明自己的车辆受损是这块玻璃所砸破。陈小姐则坚称自己当时在物业工作人员那做了登记,保险公司也拍了照片,上海东方卫视当晚的“东方新闻”还播放了自己车子的受损情况。但遗憾的是,这些证据陈小姐均未能提供。

  在这种情况下,法官为双方主持调解。法官向双方陈述了利害关系:陈小姐如果举证不能,可能面临败诉的不利后果;而一旦法院介入取证,查清了相关事实,迪威行的处境将更尴尬。如双方能达成调解,则陈小姐可以及时补偿损失,迪威行也可以免予讼累,妥善化解双方纠纷。在法官劝说下,双方各让一步,陈小姐撤回对仲量联行的诉讼,与迪威行达成一次性赔偿的调解协议。

  至此,时代金融中心玻璃幕墙爆裂事件的第44位车主终于拿到了姗姗来迟的车损赔偿。由于此前受损的其他车主均已获赔,因此陈小姐是本次事件中最后一位、也是唯一一位通过诉讼途径获得赔偿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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