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里的事业”需要阳光照彻我的搜狐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发布时间:2011-12-19 16:44:54    编辑:管理员    浏览:1516

  民政部制定的《公益慈善捐助信息公开指引》日前正式向社会发布。

  对于中国的公益慈善事业来说,2011是很不平凡的一年,因为这一年发生了很多涉及公益慈善事业体制、影响公益慈善事业走向的重大事件。比如无挂靠单位的壹基金公益基金会年初在深圳成立、北京等地降低四类公益慈善机构申请注册门槛、6月份爆发的“郭美美事件”及一系列类似事件等。其中,“郭美美事件”的震动无疑是最大的,它所带来的“信任危机”涉及几乎所有的慈善机构,直接导致了社会捐助数额的大幅减少。而公益慈善机构的公信力之所以大幅降低,主要的原因就是捐助信息的不公开。在这样的背景下,民政部正式发布《公益慈善捐助信息公开指引》,有其特殊的意义。

  公信是公益慈善事业的生命,而阳光则是公信形成的必要条件。在公益慈善事业发达的国家,捐助信息的公开透明早已制度化、常态化,公益慈善事业也被称为“玻璃里的事业”。一直以来,舆论始终在呼吁公益慈善机构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红十字会等公益慈善机构也努力作出了一些回应,但总的来说进展缓慢。这一方面是因为公益慈善机构缺乏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与捐助信息公开制度的不完善有关。因此,《指引》的出台就显得特别必要和及时。

  《指引》不仅确立了及时准确、方便获取、规范有序、分类公开、公开为惯例不公开为特例等原则,而且规定了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及方式。虽然有些规定还显得过于原则,有些规定可能还不太合理,但毕竟有章可循了――有了《指引》这个纲领性的文件,各地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就有了“蓝本”,公益慈善机构在公开捐助信息时也有了“路径”,而公众获取捐助信息及监督公益慈善机构更有了“依据”。

  慈善的“阳光”需要政府的指引。虽然有了《指引》并不意味着“阳光”就一定能够照进现实,但毕竟有了一个制度性的基础,它让人充满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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