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县三达铸造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报告名称 | 大城县三达铸造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报告编号 | QCTC-ZXZ-19025P | |
用人单位 名称 | 大城县三达铸造有限公司 | |||
地理位置 | 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广安镇季村(城西津保路北侧) | |||
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李 云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曹晓周 |
报告编制人 | 李 云、宋志义、张君 | |||
评价组成员 | 李 云、卢忠伟 | |||
现场调查人员 | 李 云、卢忠伟 | 时间 | 2019.5. 8 | |
企业陪同人员 | 曹晓周 | |||
采样人员 | 李伟、刘逸群、王国华、任志鹏 | 时间 | 2019.5.16-5.19 | |
检测人员 | 郭芮希、刘静静、李静彤 | 时间 | 2019.5.16-5.26 | |
项目简介 | 大城县三达铸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15日,注册资本500万元,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广安镇季村(城西津保路北侧),生产销售:铸件、机械设备配件及附件、金属制品、阀门等。 大城县三达铸造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存在矽尘、电焊烟尘、铸造粉尘、铁及其化合物粉尘、其他粉尘、甲醛、硫酸、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二氧化碳、锰及其化合物、高温、紫外辐射、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第24号)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三达铸造建设过程未履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手续。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第二十条规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除遵守前款规定外,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为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明确公司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其职业病危害程度和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确定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明确职业病危害的关键控制点和防护的特殊要求;三达铸造于2019年4月委托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秦皇岛有限公司(以下称我公司)对其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成立了评价项目组。评价项目组于2019年5月8日我公司评价人员对三达铸造职业病防治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我公司检测人员于5月16日~5月19日对其进行了职业病危害检测。于2019年7月23日~7月25日对三达铸造生产场所存在的高温进行补测。评价项目组依据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职业卫生调查结果编制了《大城县三达铸造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大城县三达铸造有限公司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查。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是矽尘、电焊烟尘、铸造粉尘、铁及其化合物粉尘、其他粉尘、甲醛、硫酸、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二氧化碳、锰及其化合物、高温、紫外辐射、噪声等。本次检测共出具7项40个检测结果,17项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23项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1粉尘 1) 对9个存在其他粉尘岗位进行检测,其中打磨工检测结果超过职业接触限值,达到Ⅰ级;其余检测结果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其中敞箱、放箱、清内砂、回砂、运箱达到行动水平、其余岗位未达到行动水平。 2) 对3个存在矽尘的岗位进行检测,总尘和呼尘检测结果均超过职业接触限值,达到Ⅲ级。 2化学物 对4个存在硫酸岗位进行检测,其中制芯工、造型工检测结果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制芯工达到Ⅲ级、造型工达到Ⅱ级;其余检测结果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其中合箱工达到行动水平、其余岗位未达到行动水平。 对4个存在甲醛岗位进行检测,其中制芯工、造型工、浇注工检测结果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制芯工达到Ⅱ级、造型工及浇注工达到Ⅲ级;其余检测结果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未达到行动水平。 3物理因素 1)噪声 对12个可能存在噪声的岗位进行测量,其中制芯工、放箱、回砂工、运箱工、打磨工、检验工检测结果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打磨工达到Ⅱ级,其余达到Ⅰ级;造型工、合箱工、熔炼工、浇注工、敞箱、清内砂检测结果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造型工、熔炼工、敞箱、清内砂达到了行动水平,合箱工、浇注工岗位未构成噪声作业。 2) 高温:对5个可能存在高温的岗位进行测量,检测结果均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其中熔炼工、浇注工达到Ⅲ级,敞箱、放箱、清内砂达到Ⅳ级。 |